最新消息顯示,針對中信銀行泄露客戶信息事件,監管部門已經采取行動。繼日前上海銀保監局介入后,5月9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關于中信銀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通報》稱,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中信銀行啟動立案調查程序,嚴格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該通報顯示,2020年3月,中信銀行在未經客戶本人授權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個人銀行賬戶交易明細,違背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銀保監會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監管規定,嚴重侵害消費者信息安全權,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該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啟動立案調查程序,嚴格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5月6日下午,綜藝節目《吐槽大會》人氣脫口秀演員——王越池(藝名“池子”)在微博爆料稱,中信銀行未經其本人授權,以“配合大客戶的要求”的理由,將其近兩年的個人賬戶交易明細打印出來,并交給與其存在經濟糾紛的上海笑果文化傳媒公司(下稱笑果文化)。王越池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為由向公安局報案,并同時向銀保監會等政府監管機關投訴。
5月7日凌晨,中信銀行在其官方微博發布致歉信,承認個別員工“未嚴格按規定辦理”,并按制度規定對相關員工予以處分,對涉事支行行長予以撤職。
“大數據時代,金融機構亟需完成從客戶資料保密到個人信息保護的理念轉變,但這個問題尚未引起足夠關注。”協力律師事務所資深顧問、法學博士江翔宇認為,鑒于金融數據保護通常涉及個人的敏感信息,并且具有高度精準識別性,特別是賬戶數據、交易數據、信用數據等信息可能被交易對手或外界利用,從而對客戶造成可能的經濟損失;同時,由于金融行業數據的量級和復雜性,因此金融數據泄露的實際風險較大。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時代,對金融數據的風險控制、信息安全和數據防護能力以及技術處理手段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從立法進程看,2020年已成為個人信息安全規范立法的重要時期。今年2月份,人民銀行發布《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技術規范》,對金融機構的金融數據保護義務提出了全面系統的制度要求,具有標志性意義。而正在征求意見的《個人金融信息(數據)保護試行辦法(初稿)》則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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