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豐股份5月16日晚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季自華家屬提供的鹽城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經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批準,季自華已于2018年5月15日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執行逮捕。
公司表示,公司已經對季自華分管的相關工作進行了妥善安排,保證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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